上海*的征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税率应该是递进的,以家庭为单位:一、首套房90平方内部分免税(或家庭人均30平方内,下同),超90平方部分按市值万分之一纳税,超过180平方的按万分之十纳税。二、二套房90平方内按千分之一纳税,90平方及以上按百分之一纳税。三、三至四套房按百分之十纳税。四、五套房及以上,按百分二十缴纳*。五、囤积房更是课以重税。六、开发商必须按计划完工,包括配套。限制*年限,逾期售不出,也要缴税。以上每年一缴。
上海市宣布自2017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胡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上海*如何征收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了以上的问题: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由市*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指住房建筑*,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
详细内容在这!上海昨天刚刚发布通知开征2017年个人住房*,并进行了详细安排。要点如下:
上海市地方税局发布通知,称根据2011年发布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试点的暂行办法》胡《上海市地方*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个人住房*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付费通*、有关银行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个人住房*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一)付费通*
1.即日起,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址:*shfft*)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付费通*常年受理个人住房*逾期税款缴纳业务,纳税人可在付费通*缴纳逾期税款胡滞纳金。
(二)有关银行
1.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缴税。
2010年以来,*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先是新“国十条”公布后,传出上海版调控细则可能试*产税,由此*的话题重新延续*后的热度,随后*批转国家发改*《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推进**,上海*是税改试点城市之一。
一、产税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税率采用*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